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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改联盟章程

2014年12月10日 08:54:49 访问量:304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组织全称
    五台县豆村中学、五台县实验中学课改联盟(该联盟隶属于“五台县教研室”)。
    第二条 活动宗旨
    遵循“平等、协作、共享、共赢”的原则,促进地区、学校、教师之间的合作与交流,组织开展合作教学研究以及相关课题的教育科研、教师培训等工作。融聚兄弟学校同仁的智慧,基于问题解决,致力资源共享,实现互动共赢。

第二章  活动内容

    第三条 活动内容
    1.重点研究在中学各学科实施合作学习的有效策略。
    2.根据不同学科与内容,具体指导并实施简便易行、优质高效的合作学习教学流程与教学细节。
    3.开展《合作学习导学案》设计及课堂应用实效性研究。
    4.帮助各地学校谋划发展战略,促进校际间教育教学管理的交流与合作,实现资源共享,共同打造品牌学校。
    5.深入挖掘、提升与推广各地优秀教师的创新经验,培养与推介名师。
    6.组织开展教师培训,传授合作学习理论及课堂教学方法、策略,提高区域内教师的专业素质。

第三章 成  员

    第四条 承认该章程的五台县豆村中学、五台县实验中学联盟学校及教师,自愿协作并成立本联盟。
    第五条 成立联盟程序
    1. 提交单位或个人加入联盟申请书。
    2. 经双方讨论,在课改合作上达成共识
    3. 填写“成员档案表”备案。
    第六条 成员准入基本条件
    1.拟申请加入本联盟的学校,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形象和较强的影响力,在当地拥有较高的知名度。
    2.拟申请加入本联盟的个人,必须是当地教育界或所在学校的负责人、学科带头人及优秀教师,在所从事的管理层与教育教学中具有较强的影响力、号召力。
    3.各地的名校、名师及教育专家可优先加入。
    第七条 成员的权利
    1.对于成员的优秀经验或高价值学术成果,优先进行宣传推广。
    2.对于本联盟开展的活动,成员具有优先参与权和优惠权。
    3.对于本联盟的工作,成员具有建议权、批评权。
    4.成员可以根据自己的愿望,声明退出本联盟。
    第八条 成员的义务
    1.认真遵守该章程的有关规定。
    2.自觉维护本联盟的形象和声誉,并为本联盟的发展做出贡献。
    3.积极参加本联盟开展的各项活动,协助活动有序高效地开展。

第四章  组织机构

    第九条 本联盟设理事长一名,副理事长五名,秘书长、副秘书长各一名,理事多名,组成理事会,具体负责本联盟的运营。正、副理事长与秘书长均需通过理事会民主选举产生,每三年选举一次。
    第十条 工作职责
    理事长:召集和主持理事会,代表本联盟签署有关重要文件,负责处理重要事务,指导与规划本组织的发展思路及策略。
    副理事长:协助理事长管理各项事务,为落实计划、拓展工作出谋划策。
    秘书长:主持开展日常工作,推动落实工作计划,负责活动通知的发放等。
    理事:负责活动安排及其相关事项,监督理事会的运作。

第五章  活动形式

    第十一条 每年举行一次年会(或论坛);根据实际需要每学期举行一至二次活动,活动主题、内容与地点由理事会决定,也可由成员单位自愿申请承办。
    第十二条 定期巡回到各成员单位开展交流研讨活动,活动内容和方式由承办单位自主设计,报理事会审查。
    第十三条 本着“以会养会”的原则,活动费用由参与单位共同承担。
    第十四条 该章程的解释权属于中国课改名校联盟(该联盟隶属于“全国合作教学研究中心”、“中国新教育网”)。

                                    五台县课改名校联盟
                                         2014年12

 

编辑:高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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