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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开展全国教书育人楷模推选工作的通知

2017年04月27日 08:23:08 访问量:469
山西省教育厅关于转发2017年《教育部教师工作司关于协助中央媒体开展全国教书育人楷模推选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各市教育局,各高等学校及有关直属学校:
  根据《教育部教师工作司关于协助中央媒体开展全国教书育人楷模推选工作的通知》(教师司函[2017]19号,下称《通知》)精神,部分中央媒体将与教育部联合组织开展2017年度全国教书育人楷模推选活动。现将《通知》转发给你们,并就做好我省推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各市、各有关学校要高度重视,严格按照《通知》规定的推选范围、条件和要求做好推选工作。各市可推荐1名辖区范围内学校(中小学、幼儿园、中职学校、教学点均可)教师,各高等学校及有关直属学校可推荐1名本校教师,并于5月5日前将所推荐教师的《2017年全国教书育人楷模推荐表》、彩色登记照(含工作照)、详细事迹材料以电子邮件形式(网址:sxsjytjs****@126.com)一并上报省教育厅。往年已推荐过的教师今年不再推荐。
  二、省教育厅将对各市、各学校推荐上报的所有教师在山西省教育厅网站开设专栏进行事迹宣传,并组织专家进行评审,择优确定2名教师作为我省候选人向教育部推荐参评2017年度全国教书育人楷模。
  附件:教育部教师工作司关于协助中央媒体开展全国教书育人楷模推选工作的通知
  

山西省教育厅
  2017年4月26日
  • 附件(2个)
  • 附件1、2.doc (24kb) 下载
  • 教育部教师工作司关于协助中央媒体开展全国教书育人楷模推选工作的通知.doc (119kb) 下载
编辑:白旭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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