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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教育厅关于做好全省教育系统2018年“12·4”国家宪法日宣传周活动的通知

2018年11月26日 06:14:32 访问量:758

晋教法函〔2018〕66号

各市教育局,各高等学校:

  今年12月4日是我国第五个国家宪法日,也是《宪法》通过修改并颁布实施的第一年。根据中央宣传部、教育部、司法部、全国普法办以及省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国家宪法日宣传周活动通知精神,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增强全民法治观念,推动全社会树立宪法意识,推进教育系统宪法学习,现就全省教育系统2018年“12·4”国家宪法日宣传周活动的有关安排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

  二、时间安排

    2018年12月2日到12月8日

    三、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全国“两会”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认真落实中央关于深入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宪法的决策部署,加大教育系统领导干部、校长、教师和青少年普法力度,通过开展宪法学习宣传、推动宪法贯彻实施为引领,广泛宣传改革开放40年来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我省教育的新成就,深入宣传新修订的党章和党内法规,大力宣传宪法相关法、行政法、税法、环保法等法律法规,重点宣传教育法、义务教育法、职业教育法、高等教育法、教师法、民办教育促进法等教育法律法规,教育引导广大师生树牢宪法法律意识,在教育系统形成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

    四、活动安排

    1. 组织中小学“宪法晨读”活动。全省中小学在12月4日组织开展特别升旗仪式、宪法晨读活动、唱响《宪法伴我们成长》歌曲等多种形式的宪法教育和法治教育。各地可登陆教育部全国青少年普法网(网址:****)收看教育部关于宪法宣传日的相关活动。各市教育局相关部门负责同志要深入学校,与学校师生共同参与学校组织的国家宪法日活动。

    2. 举行宪法主题班会。“12·4”期间,市县教育行政部门要组织安排初、高中学校开展宪法主题班会活动,以讲解、朗诵、讨论、竞赛等多种形式掀起学习宪法的热潮,切实增强尊崇宪法的意识、养成遵守宪法的行为、落实维护宪法的责任、显现运用宪法的效果,引导广大中学生自觉做宪法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

    3. 集中开展宪法系列主题教育活动。各级各类学校要集中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宪法系列主题教育活动。将宪法教育有机融入升旗仪式、主题班会、社团活动,运用主题板报、知识竞赛、法治辩论赛、模拟法庭、情景剧、专题讲座等多种形式,创新利用新媒体渠道,增强教育的生动性、参与性,强化学生的宪法体验。

    五、活动要求

    1. 提高政治站位,精心组织。各地各校要从全面依法治国的战略高度,深刻认识学习宣传宪法的重大意义,结合工作实际和学生学习生活实际,精心筹划,认真部署实施今年“12·4”系列宣传活动。

    2. 突出宣传重点,注重实效。各地各校要改进工作方式方法,创新宪法宣传教育内容和形式,突出宣传重点,注重实际效果,增强法治宣传教育活动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各地各校要认真做好国家宪法日宣传周活动的组织宣传、新闻报道和总结工作。活动结束后,将活动情况及影像资料于12月15日前报省教育厅法规处(联系人:郭琳琳,电话:0351-7676373,电子邮箱:sxjytfgc@126.com)。

 

 

 

山西省教育厅

2018年11月21日

宪法晨读内容.PDF

编辑:白旭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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