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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2013继续教育通知

2013年04月20日 16:24:12 来源:五台县豆村中学 访问量:369
忻教发〔2013〕35号
 
 
忻州市教育局关于转发山西省2013年
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全员培训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局,各高中学校、市直各学校:
现将《山西省2013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全员培训实施方案》转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一、全员培训是教师培训工作的主要任务。加强培训组织管理,全面提高培训质量,直接关系到我省师资队伍建设,是实施素质教育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最重要的基础性工作。教育部门和中小学校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严格管理,注重实效,将《方案》各项措施落到实处,使广大教师通过培训在思想品德、职业素养、专业发展等方面有明显的提高。
二、教育行政部门和教师培训机构要加强对全员培训过程中网络培训和校本培训的指导、管理工作,落实培训内容、形式、考核、质量评估等相关工作制度,做到有计划、有过程、有管理、有成效。要做好辅导教师的遴选工作,真正把责任心强、业务素质高的优秀教师选拔到辅导教师队伍中来,切实做好网络培训的辅导工作。
三、完善保障机制,为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全员培训提供经费支持。各县(市、区)教育局和学校要认真落实晋财字〔2010〕5号文件精神,“教师培训经费在业务费和公务费中列支”,不得向教师收费,按县集中向网络平台缴纳培训费。对违规向教师个人收费的行为,按乱收费处理。
 
附件:山西省2013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全员培训实施方案
 
 
忻州市教育局
2013年4月15日
 
 
 
 
 
 
抄送:山西省教育厅,市政府办公厅。
忻州市教育局办公室                      2013年4月15印发
共印90份
 
 
 
 
 
 
晋教师继[2013]3号
 
 
关于印发《山西省2013年中小学
幼儿园教师全员培训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市教育局:
现将《山西省2013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全员培训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全员培训是教师培训工作的主要任务。加强培训组织管理,全面提高培训质量,直接关系到我省师资队伍建设,是实施素质教育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最重要的基础性工作。各级教育部门和中小学校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严格管理,注重实效,将《方案》各项措施落到实处,使广大教师通过培训在思想品德、职业素养、专业发展等方面有明显的提高。
附件:山西省2013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全员培训实施方案
 
二〇一三年三月五日
抄送:省中教、小教、幼教中心


附件:
山西省2013年中小学
幼儿园教师全员培训实施方案
   
为了保质保量完成本年度中小学幼儿教师全员培训任务,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幼儿园教师专业标准(试行)><小学教师专业标准(试行)>和<中学教师专业标准(试行)>的通知》(教师[2012]1号的要求,提出本年度我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全员培训实施意见如下:
一、课程安排
高中、初中教师:《中学教师专业标准(试行)》
小学教师:《小学教师专业标准(试行)》
幼儿教师:《幼儿园教师专业标准(试行)》
二、培训形式
高中、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全部采用网络培训与考核形式。参加全员培训的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登录提供学习资源的网站进行在线学习、研讨、考核。各学校要尽可能为参训教师提供网络环境和学习时间,同时组织教师做好校本研训工作。校本研训要与全员培训内容紧密结合,作为全员培训课程学习的重要方式。各市县教育局和教师进修学校要加强对校本培训过程、效果的指导、管理和考核,真正做到有计划、有过程、有管理、有考核、有结论、有成效。全员培训共72学时,网络培训50学时,校本培训22学时。
1.组班方式
采取虚拟班级管理,组班方式原则上以地市为单位按学科组建,每班不超过200人,设辅导教师1名,管理员1名。对于学科教师不足200人的地市,跨地市组班。
2.学习方式
采用网上自主学习、在线交流与线下集中研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3.辅导教师队伍管理
建立国家级、省级和一线辅导教师三级辅导队伍。省中小幼三个中心制定一线辅导教师管理办法。一线辅导教师由各地市按学科教师比例从特级教师、省级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及教研员(教龄十年以上)中遴选,并报省级教师培训机构审核确定,安排辅导任务。各市教育局负责本市辅导教师管理。省级学科带头人至少每三年要承担一次全员培训辅导任务。
4.辅导教师任务
首先由省级教师培训机构和提供学习资源单位共同组织对省级辅导教师和一线辅导教师进行培训,熟悉辅导内容及操作流程。然后由一线辅导教师对学员进行网络学习指导,评判作业。省级辅导教师主要负责培训内容梳理、问题设计、一线辅导教师管理考核。
三、培训组织
全员培训由各级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各级教师培训机构组织实施。省中小幼三个中心根据《专业标准》内容、培训需求和参训教师的实际做好全员培训安排。各市根据三个中心的培训安排组织教师注册,监督培训过程。确实不具备网络学习条件的,可由各县(市、区)教师进修学校利用节假日组织教师集中进行网络学习与考核,或发放学习光盘自学,由教师进修校集中辅导与考核。
四、成绩考核
全员培训采用网络考核的方式进行。截止时间定为2013年12月底。
五、培训经费

根据晋财行[2010]105号文件规定“大中专院校和中小学校干部、教师培训经费在业务费和公用经费中列支”。按县集中或以学校为单位集中向网站缴纳培训费。经费标准执行晋价费字[2001]370号“每人每学时2.5元”的标准。各县(市、区)教育局要督促学校落实“中小学校公用经费的5%用于教师培训”的规定,为教师缴纳培训费。并且要按照山西省教育委员会、山西省财政厅晋教计字[1998]40号文件“每年用于中小学教师的培训经费不少于当地中小学教职工工资总额的2.5%”的规定,落实教师培训经费,保证教师进修学校集中辅导、考核顺利实施。

编辑:白旭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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