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建立《山西省学校安全管理日志》制度的通知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为了认真贯彻国务院召开的全国加强中小学管理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我省中小学校(幼儿园)安全管理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建设,省人民政府决定从2007年1月1日起在全省中小学(幼儿园)建立并实行《山西省学校安全管理日志》(以下简称《日志》)制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县级人民政府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的有关规定,认真履行义务教育以县为主的管理职责,负起保障当地学校安全的责任,把加强中小学校安全管理工作作为强化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的重要内容,纳入当地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总体部署之中。要健全并落实学校安全工作领导责任制,“一把手”负总责。要建立校舍安全预警体系和制订防险救灾应急预案,要把危房改造工作和定期排查鉴定工作结合起来,并形成制度,长抓不懈。要进一步加大经费投入,改善中小学校的办学条件和周边环境,为加强学校管理、创建安全和谐校园奠定基础。
二、各级教育、卫生、公安、文化、安监、发展改革、监察、财政、建设、交通、工商、质监、新闻出版等部门要在当地政府领导下,建立学校安全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定期研究解决影响学校安全的重大问题,对校园的周边环境进行集中整治,分工合作,密切配合,共同推进学校安全稳定工作。
三、中小学校(幼儿园)要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及《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把安全工作作为学校工作的首要任务来抓。进一步建立、健全安全制度和应急机制,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加强管理,及时消除隐患,以防事故发生。
四、严格实行中小学校(幼儿园)安全管理《日志》制度。这次印发的《日志》是针对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的实际,总结各地安全工作经验教训制定的,是学校安全工作日常管理的必要内容,也是发生事故后追究事故责任的重要依据。各学校要逐日如实填写,存档备案,建立台帐。对查出的隐患要及时解决,不能解决的要迅速上报。学校每个月要向县(市、区)教育局报告一次安全隐患及整改情况。各县(市、区)教育局每个季度要向县(市、区)人民政府报告一次学校安全情况。对教育系统自身无法解决的问题,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协调有关部门帮助解决。
五、要强化责任追究制度。继续实行安全工作一票否决制,凡因学校管理不善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要严肃处理相关责任人,校长一律撤职。凡不认真履行职责,不能及时解决校舍危房等学校无力解决的问题,造成校舍倒塌等重大伤亡安全事故的,要依法追究地方政府主要负责人的责任。
附件:《山西省学校安全检查管理日志》
二○○六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附件
山西省学校安全管理日志
年 月 日
|
项目
|
检查内容
|
检查结果
|
存在问题
|
解决问题的
措施
|
负责人
签字
|
|
校园基础设施
|
1、教学楼、办公楼、宿舍楼等建筑符合安全
要求
|
|
|
|
|
|
2、学校办公、教学、科研生活等场所通道安全畅通
|
|
|
|
|
|
3、围墙、护栏、厕所等符合安全要求
|
|
|
|
|
|
4、校园电网铺设规范,照明设备齐全
|
|
|
|
|
|
食品卫生
|
1、有专门的食堂卫生负责人和监督员
|
|
|
|
|
|
2、严把食品进料关、操作关和检测关
|
|
|
|
|
|
3、小卖部证件齐全,不得向学生出售劣质食品
|
|
|
|
|
|
宿舍管理
|
1、床位和设施符合要求,防止学生意外坠落
|
|
|
|
|
|
2、保证宿舍取暖正常,无乱拉电线、乱接电炉现象
|
|
|
|
|
|
3、以煤取暖要指定专人负责,预防煤气中毒
|
|
|
|
|
|
4、建立夜间巡回检查制度,每夜必查
|
|
|
|
|
|
稳定因素
|
1、有效防范学生的打架斗殴事件
|
|
|
|
|
|
2、心理辅导工作
|
|
|
|
|
|
重要器物
|
1、实验器具和化学物品有严格收取制度
|
|
|
|
|
|
2、禁止有毒性、易燃易爆的实验物品带出教室
|
|
|
|
|
|
3、学校消防设施、防盗设备齐全
|
|
|
|
|
|
特定场所
|
1、上下楼梯功能要确保安全,防止堵塞
|
|
|
|
|
|
2、学生集中活动或上学、放学按年级、班级分开时段,并有专人维持秩序
|
|
|
|
|
|
门卫值班
|
1、每天安排教职工白天和夜间值班
|
|
|
|
|
|
2、作好门卫工作,并有具体的工作制度
|
|
|
|
|
|
3、实行出入校园人员登记制度,防止社会闲杂人员进入学园
|
|
|
|
|
|
接送车辆
|
1、除年检外,做好自检和维修
|
|
|
|
|
|
2、接送学生(幼儿)须有教师(保育员)在车中监护,严禁超载现象
|
|
|
|
|
|
3、不符合安全条件的禁止上路运载
|
|
|
|
|
|
4、驾驶员要有丰富的驾驶经验,并持有与所驾车型相符的证件
|
|
|
|
|
|
作息时间
|
1、严格执行教育部、省教育厅规定的学生到校时间,在校学习时间和放学时间
|
|
|
|
|
|
2、小学取消早晚自习
|
|
|
|
|
|
学生出行
|
1、不得随意停课组织学生外出参加活动,如确必要,必须例行报批手续,并有安全工作防范措施
|
|
|
|
|
|
2、不组织学生到公路、街道以及有危险的地方锻炼、上操、活动
|
|
|
|
|
|
3、组织学生集体动要主动与交警部门取得联系,采取安全保障措施
|
|
|
|
|
|
4、校园周围尤其校门出入口要有醒目、完整的安全标识,主干公路、街道要有减速带
|
|
|
|
|
|
结合本校情况校长认为还需要检查的其它项目
|
|
|
|
|
|
|
结合本地情况地方教育主管领导认为还需要检查的其他项目
|
|
|
|
|
|
|
重要附注和说明
|
|
|
|
|
|
|
学校负责人签字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