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安全工作制度
不久前,教育部印发了《关于切实加强学校防火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12月10日,又召开了安全工作视屏会议。为全面深入贯彻上述通知和会议精神,确保学校安全万无一失,特重申以下安全工作制度。
第一条 学校安全重于泰山,全体师生员工都要增强安全意识,时时警惕安全隐患,处处防范安全事故,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彻底消除侥幸心理,做到有备无患,群防群治。学校领导和全体教职员工要以对学生极端负责的精神做好安全工作。要积极培养学生安全意识,宣传安全知识,提高应急能力。
第二条 学校安全工作实行分点划面和属地管理的安全责任制度。
第三条 政教处负责校园安全。
(1)防盗
(2)防打架斗殴,要经常组织主任与公寓楼管理员一起排查宿舍、教室有无棍棒刀剑,一经发现,予以没收。
要求门卫把好大门,防止外人进校园行窃、打架。
(3)预防校内外的交通安全和学生课外的安全,严防出入楼道,上下楼相互拥挤。
(4)每天排查教室里学生的违章用电现象。
(5)定期对学生进行安全知识教育,每学期至少两次,通过安全知识教育培养学生的安全意识和在紧急情况下的自救能力和处理问题的能力。
第四条 总务处负责基础设施的安全。
(1)房屋建筑安全;
(2)电网线路安全;
(3)地下管道安全;
(4)锅炉房、泵水房、茶炉房、电工室、保管室、会计室等地方的机械设备和财产安全,以及这些地方的防火、防盗;
(5)负责全校的雨季防汛;
(6)每周至少排查一次安全隐患,发现隐患及时处理,及时报告。
第五条 公寓管理中心要全面负责公寓楼内的安全和楼外周边的安全。要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安全工作:
(1)防火。学生离开公寓和晚睡后,都要逐渐排查火种;学生回到公寓后要逐渐排查有无使用酒精和玩弄易燃易爆物品的;要经常排查楼内电线、电源有无破损;要维护消防器材不被损坏。
(2)防盗。要严禁商贩进入楼内叫卖,严禁校外人员擅自直入学生宿舍。男楼一层管理室必须昼夜值班,外人进学生宿舍须经管理员批准。无论男楼女楼,都要严防校外人员在学生宿舍留宿。女楼严禁男士入内,因工作需要者除外。学生离开公寓后要排查窗、门否锁上,发现未锁的要重点看护;教育学生不要互相串寝室,要各自经手好自己的东西。
(3)防打架斗殴。
(4)防出入楼道,上下楼梯拥挤。
公寓人员要参加消防安全培训,掌握基本的消防知识,提高应急能力。
第六条 膳食科负责食品卫生的安全和所有各灶、室的物品安全。
(一) 严防食物中毒。
(1)把好进料关。各灶购买的米面油菜,不论生熟,都必须经膳食科检查验证。未经膳食科检查而购进,膳食科有权拒付价金。
(2)定期检查各灶库存物品、灶内食物有无假冒伪劣和腐烂变质现象,一经发现予以销毁。
(3)要经常检查各灶和茶炉卫生,杜绝污染。
(二)维护打饭秩序,防拥挤、防斗殴。
第七条 教导处负责电脑室、文印室、图书室、广播室、会议室、教研组和体育器材的防火防盗等安全工作。要定期排查安全隐患,及时发现,及时预防。
第八条 教导处,政教处、总务处、公寓中心、膳食科所辖安全工作坚持主任、科长主管责任制。
第九条 各班主任负责本班学生和教室财产的安全,以及对学生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教育。要把安全教育纳入班会的必讲内容。
第十条 教研组的安全由教研组长负责。微机室的安全由各有关老师负责。电脑室由刘恩杰、王瑞艳负责,信息教师要严防学生出入楼道拥挤。科任教师负责学生课上的安全,包括学生擅自不上课而未在课后及时报告的责任。不体罚学生或变相体罚。
体育老师要对体育课上和有组织的体育活动时间内学生的安全负责。并对使用的体育器材的安全程度负责。
第十一条 学生负责自身行为安全
(1)提高安全防范意识和安全自救能力,养成安全防范良好习惯,离开宿舍,锁门闭窗,贵重物品随身携带,检查有无火种,有无断电,防火防盗;放学回家,遵守公共秩序,遵守交通规则;
(2)遵守学校纪律,不抽烟、喝酒,不打架斗殴,不骑摩车,不去水库玩,不爬山郊游,不拥挤,不私接电器,不使用酒精炉、电路,不玩易燃易爆物品,不点蜡烛学习,不购买私人摊饭食物或腐败过期食物。发现不安全隐患,及时报告。
第十二条 实行安全工作责任追究制。发生安全事故,要视其情节依次追究直接责任人、主管人、分管人的过失责任。
第十三条 值班领导的值班记录要体现安全方面的内容,实行零报告制度。总务处、教导处、膳食科每排查一次报告一次。公寓中心和政教处每周报告一次。出现特殊情况要及时报告。
第十四条 排查隐患,是保障安全的首要环节。定期排查隐患是铁的纪律,必须按时进行。发现隐患,要及时处理。处理不了的要及时报告。
第十五条 办公室要建立安全档案。负责收集、审阅安全报告。
以前有关安全工作的规章制度,凡与本制度不一致的,以本制度为准。
豆村中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