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教育厅关于转发《教育部教师工作司关于开展全国教书育人楷模推选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
**** 2018-05-13 9:44:00 |
晋教师函〔2018〕42号 各市教育局,各高等学校及有关直属学校: 根据《教育部教师工作司关于开展全国教书育人楷模推选工作的通知》(教师司函〔2018〕28号,下称《通知》)精神,教育部将与部分中央媒体联合组织开展2018年度全国教书育人楷模推选活动。现将《通知》转发给你们,并就做好我省推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各市、各有关学校要高度重视,严格按照《通知》规定的推选范围、条件和要求做好推选工作。各市可推荐1名辖区范围内学校(中小学、幼儿园、中职学校、教学点均可)教师,各高等学校及有关直属学校可推荐1名本校教师,并于5月22日前将所推荐教师的《2018年全国教书育人楷模推荐表》、彩色登记照(含工作照)、详细事迹材料以电子邮件形式(邮箱地址:sxsjytjs****@126.com)一并上报省教育厅。往年已推荐过的教师今年不再推荐。 二、省教育厅将对各市、各学校推荐上报的所有教师在山西省教育厅网站开设专栏进行事迹宣传,并组织专家进行评审,择优确定2名教师作为我省候选人向教育部推荐参评2018年度全国教书育人楷模。 附件:教育部教师工作司关于开展全国教书育人楷模推选工作的通知 山西省教育厅 2018年5月13日 |
附件列表: |
1、教师司函[2018]28号教育部教师工作司关于开展全国教书育人楷模推选工作的通知.doc |
2、附件1:候选人报送材料有关要求.docx |
3、附件2:2018年全国教书育人楷模推荐表.docx |
4、附件3:候选人详细事迹材料样例.doc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