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 山西省教育厅关于评选山西省第十二届中小学教学能手的通知

山西省教育厅关于评选山西省第十二届中小学教学能手的通知

2017年07月04日 16:52:45 访问量:215
山西省教育厅关于评选山西省第十二届中小学教学能手的通知
****   2017-06-01
晋教师函〔2017〕31号

各市教育局:
  山西省中小学教学能手评选项目于2016年11月经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核准设立,每两年评选一届,省教育厅教师工作处牵头、省教科院组织实施。为了全面贯彻落实“十三五”规划纲要精神,进一步提升我省中小学教师队伍的专业素养,在全省中小学教师队伍中培养一批立德树人、爱岗敬业、业务精良的优秀教师,促进我省中小学教育质量的全面提升,今年在全省开展第十二届山西省中小学教学能手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目的
  在全省树立一批教学理念先进、教学基本功过硬、教学方法灵活得当、教学成绩突出的优秀名师队伍。发挥他们的专业引领和示范带头作用,全面提升各级各类学校教师的整体素质,深化基础教育教学改革,推进素质教育进一步实施。
  二、参评对象
  普通中小学(含民办学校、特殊教育学校)具备教师资格的教师(含实验教师、实验管理人员)。
  三、评选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素养,爱岗敬业,尊重学生,为人师表,尽职尽责。在师生中享有较高的声誉,师德师风考核优秀。
  2.熟悉教育法规,具有先进的教育理念、教学思想,对所任学科的课程体系有全面系统的研究,专业理论知识扎实,教育教学特色鲜明,有比较成熟的教学经验,教学功底深厚。
  3.主持或参与县(区)级及以上立项课题研究;近三年内,至少有两篇学科专业论文或案例反思等在有关刊物发表或在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评选活动中获奖(参加实验教学能手评选的除外)。
  4.具备市教学能手资格(参加实验教学能手评选的教师,应具备市实验教学能手资格;参加信息技术学科评选的教师,可适当降低条件)。
  5.在本地区、本单位具有一定的示范引领作用,有送教下乡或应邀进行示范教学的经历。
  6.有一定的教学经历,小学具有6年、中学具有5年以上教龄。
  7.在山西省第六届基础教育“三优工程”评选活动中,同时有两项获得一等奖,且两项中至少有一项为第一作者的教师,不受上述条件限制,可直接参加省教学能手评选;在全面深化基础教育教学改革创新项目中,研究成果优异,并满足上述教学能手评选条件的教师,可向省教学能手评审领导组提出申请,经省评审领导组审核批准,可直接参与本届教学能手的省级评选。以上两种情况不占各市推荐指标。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推荐:
  1.未连续在课堂教学一线从教者;
  2.工作中有严重失误,造成不良影响者;
  3.擅自举办以中小学生为对象的有偿教学活动,或向学生推销各种教辅资料谋利者;
  4.有其它违法违纪行为受到查处者。
  四、名额分配原则
  1.本次评选共分配推荐名额780名,其中各学科教学能手630名、信息技术教学能手50名、实验教学能手100名。(见附件1)。
  2.各市确定教学能手候选人时,要兼顾县(区)之间、学科之间及学校之间均衡。要适当向特殊教育学校、农村学校和城乡薄弱学校教师倾斜,要做到民办学校和公立学校一视同仁。各市要确保以下学科至少有一名教师参评。
  小学:语文、数学、英语、品德与生活(品德与社会)、科学、音乐、体育、美术、综合实践活动。
  初中:语文、数学、英语、思想品德、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音乐、体育与健康、美术、综合实践活动。
  高中:语文、英语、数学、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音乐、体育与健康、美术、综合实践活动、通用技术。
  3.实验教学能手包括中学物理、化学、生物和小学科学四个学科,高中、初中、小学的推荐名额分别占35%、35%、30%。
  4.省直学校的参评选手由省教科院、省教育技术装备中心和省电教馆负责选拔,直接参加省级评审活动。
  五、评选办法和程序
  省级教学能手采取个人申报,学校、县(市、区)、市、省逐级评选的办法产生。任何一级都不得采取指定方式推荐。推荐的参评人员,必须在当地教育局网站予以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本届评选活动共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选拔推荐阶段
  1.学校成立评选领导小组,经个人申报、资格审查、教学评比,拟定学校推荐人选,报县(区)教育局。省直属单位直接报省教科院。
  2.各县(市、区)教育局成立评选工作领导小组,依据省级教学能手的评选条件,对推荐选手的教学水平,教学业绩,特别是师德表现情况进行综合性评价,拟定推荐人选,上报市教育局。
  3.市教育局成立市评选工作领导组,在所辖县(区)推荐的基础上,根据给定名额择优确定省教学能手参评选手。
  (二)市资格审查与教学评价阶段
  1.各市教育局根据省级中小学教学能手的评选条件,对当地参评选手的参评资格进行审查。
  2.教学评价工作由各市统一部署,各学段、学科的评价时间和地点应相对集中。教学评价必须采取面对学生现场讲课的方式进行。各市要根据附件3《山西省第十二届中小学教学能手学科教学评价标准》及附件4《山西省第十二届中小学教学能手实验教学评价标准》的要求,为每位参评选手打分,教学评价总分为50分。
  各市请于教学评价工作开始前10天,将教学评价工作的时间安排上报省教科院基础教育质量监测与评估中心。
  (三)省级测评、片段讲课、说课及答辩阶段
  在各市教学评价工作基础上,教育厅将组织学科评审组对各市推荐的参评选手进行以教师综合素质和教学基本素养为重点的综合性评价,参评选手要根据有关要求参加评前培训和教师专业素养测评、进行片段讲课(空讲)、说课及答辩。
  1.内容与方法:评委以课程标准为依据命制主题,选手通过抽签确定主题,根据主题结合自己所使用的教材确定片段讲课的内容;说课内容为选手所选定的讲课内容,在片段讲课后进行;答辩由评委现场提问和抽签相结合,重点考察对学科教学及教育理论的理解;教师专业素养测评在培训后、片段讲课前进行,测评形式为纸笔考试。
  实验教学能手的评选包括教师专业素养测评、说实验、现场进行实验操作、管理答辩及撰写实验报告五部分,省级评审成绩不达85分者不能评为实验教学能手。以抽签的方式确定实验内容。
  2.时间:30分钟,其中片段讲课10—15分钟,说课、答辩10—15分钟(实验教学能手的评选,说实验、实验操作15—20分钟,管理答辩及实验报告5—10分钟)。
  3.片段讲课、说课、答辩、教师专业素养测评的评价总分为50分。
  (四)审核认定阶段
  成立第十二届省级中小学教学能手评审委员会,对符合省级教学能手推荐基本条件的参评选手进行评审,在综合参评选手的教学评价,教师专业素养测评和片段讲课、说课、答辩成绩的基础上,经综合评议和无记名投票,认定本届中小学教学能手。
  六、组织与领导
  为做好评选活动组织工作,省教育厅成立山西省第十二届中小学教学能手评选工作领导小组,由省厅相关处室、省教科院、省装备中心、省电教馆和相关学科负责人组成。评审具体工作由省教科院负责。从今年起,将对评为“教学能手”的教师开展3年一周期的任期考核,对已评为“教学能手”的教师分批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人员将取消称号。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坚持评选标准,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认真做好评选工作。各级教育部门和学校要进一步严肃工作纪律,对经查实有弄虚作假行为的申报人员取消其评选资格,今后不得再行申报;对把关不严,报送虚假材料的学校(单位),将在全省通报。
  七、材料报送及要求
  各市应上报以下材料:
  1.《山西省第十二届中小学教学能手申报表》;
  2.《山西省第十二届中小学教学能手参评选手汇总表》;
  3.各市教学评价阶段工作总结。
  有关表格及各类材料纸质稿需加盖市教育局公章。《山西省第十二届中小学教学能手参评选手汇总表》的电子表及教学评价阶段工作总结的电子稿发送至邮箱497682****@qq.com及2647877****@qq.com。相关资料可从电子邮箱pj4****@163.com,密码5604666下载。
  各市务必于2017年10月 20日前将相关材料报送省教科院基础教育质量监测与评估中心,逾期不予受理。
  具体事宜可与省教科院尚秀芬、田彩霞同志联系。
  联系地址:太原市解放路东头道巷9号,邮编:030009。
  电话:****  5604650   139****0677
  附件:1.山西省第十二届中小学教学能手推荐名额分配表
          2.山西省第十二届中小学教学能手申报表
          3.山西省第十二届中小学教学能手学科教学评价标准
          4.山西省第十二届中小学教学能手实验教学评价标准
          5.山西省第十二届中小学教学能手评选活动统计表
  
山西省教育厅
  2017年6月1
编辑:白旭飞
评论区
发表评论

评论仅供会员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网校同意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
教育部 中国现代教育网 不良信息 垃圾信息 网警110
郑重声明:本站全部内容均由本单位发布,本单位拥有全部运营和管理权,任何非本单位用户禁止注册。本站为教育公益服务站点,禁止将本站内容用于一切商业用途;如有任何内容侵权问题请务必联系本站站长,我们基于国家相关法律规定严格履行【通知—删除】义务。本单位一级域名因备案流程等原因,当前临时借用网校二级域名访问,使用此二级域名与本单位官网权属关系及运营管理权无关。五台县豆村中学 特此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