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教育局、各普通高中学校:
现转发省教育厅关于对《关于对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工作进行专项检查的通知》,,请你们认真执行。
忻州教育局
2010.12.8
关于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工作专项检查
具体安排的通知
各市教育局:
根据省教育厅工作安排和《关于对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工作进行专项检查的通知》(晋教基[2010]13号)要求,省教育厅定于今年12月份对全省高中新课程实验工作进行专项检查,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检查时间为12月15日——20日。
二、检查内容
1、各市高中新课程实验工作进展情况;
2、高中学校落实《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实验)》,开全开足各科课程的情况;
3、高中学校开设通用技术课程、校本课程、综合实践活动课程及选修课情况;
4、高中学校评价改革实验进展情况。
三、检查程序和办法
检查组到市后按照如下程序以下检查:
1、听取各市汇报;
2、抽查高中学校。对阳泉市、朔州市的所有高中学校进行实地检查;其余9个市分别抽查15所左右的高中学校;抽查的学校要包括所有的省级高中新课程实验基地校,还要兼顾民办、农村高中等不同类型学校。
3、检查结束后,检查组就检查情况向各市进行反馈。
此次专项检查后,省教育厅将对各市高中新课程实验情况进行通报。
四、工作要求
1、此次检查覆盖全省11个市。各市要提供二年多来本市高中课改实验书面总结材料。
2、接受实地检查的高中学校要汇报本校高中新课程实验的各项工作,并填写相关调查表(由检查组携带)。
五、分组情况
(一)太原市
组长:吴丽萍(女)太原师范学院副教授
成员:解军华(女)省教育厅基教处主任科员
张春莲(女)省教科院高中课程教学研究中心教研员
(二)大同市
组长:郭守智 原运城市教育督导室主任
成员:常 磊 省教科院高中课程教学研究中心教研员
杨益春 运城市教育局教研室教研员
(三)朔州市
组长:陈铁补 原晋城市一中校长
成员:马 婕(女)省教科院义务教育课程教学研究中心教研员
马贵龙 汾阳中学副校长
(四)忻州市
组长:郭成瑞 原太原市教育局基教处处长
成员:刘桂云(女)省教科院义务教育课程研究中心副主任
李梦学 长治市第一中学教务处主任
(五)吕梁市
组长:肖增英 省教科院高中课程教学研究中心主任
成员:牛 忠 省教科院质量监测与评估中心副主任
吉 军 翼城县教育局基教股长
(六)晋中市
组长:张爱萍(女)省教育厅基教处副处长
成员:张敬侠 省教科院高中课程教学研究中心教研员
付红燕(女)太原市育英中学副校长
贾 敏 阳泉市十一中教务主任
(七)阳泉市
组长:郝新春(女)省电教馆副馆长
成员:赵 婧(女)省教科院义务教育课程教学研究中心教研员
李金祥 忻州市田家炳中学副校长
(八)长治市
组长:李元平 省教科院高中课程教学研究中心副主任
成员:焦大晶(女)省教育厅基教处工作人员
代丰富 晋中市教育局教研室副主任
(九)晋城市
组长:翟红宇 省电教馆信息技术教研室主任
成员:刘军义 省教科院职业教育与高等教育研究中心副主任
王 森 朔州市第一中学书记
(十)临汾市
组长:常学勤(女)太原师范学院教授
成员:闫建平 省教科院高中课程教学研究中心教研员
张全魁 原晋城一中副校长
(十一)运城市
组长:张志秀 长治市教育局副局长
成员:平克虹 省教科院高中课程教学研究中心教研员
牛有顺 大同市教育局基教科主任科员
请各市教育局收到本通知后,认真做好接受检查的各项准备工作,并及时通知有关人员于12月15日上午10时,到太航大酒店西楼报到参加检查。
参加检查人员按出差对待,差旅费回本单位报销。
二○一○年十二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