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教师函〔2018〕60号
各市教育局、省直有关学校:
根据省教育厅等四部门《关于印发〈山西省援疆教师支教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晋教师[2018] 6号,下称《通知》)精神和新疆兵团第六师五家渠市、昌吉回族自治州教育教学工作需要,拟从2018年秋季学期起选派100名优秀中小学教师赴疆开展支教。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派任务
本批全省共选派100中小学优秀教师赴疆支教,其中:新疆昌吉州阜康市30名,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六师五家渠市70名。具体分市、分学段、分学科选派教师数量及对口支教学校见附件1。
二、支教时间
本批援疆支教教师在疆工作时间为1年。支教期满后,鼓励援疆期间工作成绩优秀的支教教师延长支教时间或留疆工作。
三、选派办法
1、援疆支教教师选派工作由各市教育局负责,可采取个人申报、组织审查、择优选拔的方式进行,也可采取组织推荐的办法进行。
2、各市要广泛宣传援疆支教相关政策,充分发动本区域内优秀中小学教师积极申报参加援疆支教工作。符合条件的教师可向所在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提交《山西援疆教师支教计划教师申请表》(附件2),经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初审通过后,报市教育行政部门。市教育行政部门要对各县(市、区)上报人选进行综合比较、审核把关,确定选派人员并组织体检合格后报省教育厅。
3、省直有关学校直接向省教育厅推荐选派教师。
4、选派教师条件、管理方式、政策待遇、激励政策等按照《通知》规定执行,年龄一般不超过50周岁。
5、选派教师涉及到任职年限、职称等要求的,时间截止到2018年7月底。
四、有关要求
1、各市要把选派优秀中小学教师赴疆支教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切实加强领导,认真安排部署,充分动员所属县(市、区)和中小学校中的优秀教师积极申报。要按照分配的选派任务,认真组织开展选派教师遴选工作,确保选派教师质量。
2、请各市于7月25日前将《山西援疆教师支教计划选派教师推荐汇总表》(附件3)电子版和被推荐人的《山西援疆教师支教计划教师申请表》(一式3份)纸质版报送至省教育厅教师工作处。
3、各市教育局和省直有关单位要关心选派教师工作生活,帮助选派教师做好赴疆支教的各项准备工作。
联 系 人:李 鹏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sxsjytjs****@126.com
山西省教育厅
2018年7月10日
山西省援疆教师支教计划选派名额分配表.xlsx
山西援疆教师支教计划教师申请表.doc
山西省援疆教师支教计划选派教师推荐汇总表.xls